Friday, March 23, 2007

對手

我最喜歡的運動是羽毛球,我選擇它是有原因的,首先我比較喜歡擊球式的運動,如羽毛球、網球、棒球,它們都是用手打的,為什麼不喜歡用腳的呢?就是因我腳的陳年傷患,我試過踢足球,每踢一下就有死去活來的感覺,所以不能經常參與;網球也不揀是因我的肩膊不如我的手臂般有力,我實在怕打到手斷;棒球,雖然我十分喜歡擊球的感覺,但那有那麼大的場地玩;羽毛球就不同了,球拍平,場地要求少,因個球是在空中的,大力細力都可以,又可以不用力的玩反彈,在小時是最多機會現的。 在中學時,我終於遇到了真正的對手,他的反應之快、力量之力是我未曾遇過的。他的全力一擊,我根本連球也看不到,只可用反射動作作還擊,和這樣的對手對戰真的十分過隱,那種出了全力也未必可勝的比賽對手,到現在還十分懷念。最起碼他的擊球速度,我遇到的,沒有一個比他快。

No comments: